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广西师范大学第二届校园廉洁大使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学院(部)推荐、候选学生现场展评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评审等程序,拟确定以下21位同学为我校第二届校园廉洁大使(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时间从2023年12月1日至12月5日。公示期内,若对上述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12月5日17:00前向校团委反映。
联系电话:3698013,邮箱:sdtw@mailbox.gxnu.edu.cn,地址: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起文楼251室。
校团委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