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春季学期 基础团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6-03-1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团委、各团支部:

为持续推进我校基础团务工作,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26年春季学期基础团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新发展团员工作

(一)严格把控发展标准。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要求,坚持入团自愿原则,突出政治标准,规范发展程序。落实推优入团、积分入团、评议入团制度,抓实团前教育,帮助青年端正入团动机,把年满14周岁、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培养考察期达到三个月以上(≥90天)作为入团必备条件,将思政课考评优良、志愿服务情况等作为重要考察内容。

(二)严格规范入团流程。规范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教育培养和考察、发展对象的确定、新团员接收5个阶段15个步骤。做好入团积极分子、入团发展对象的信息统计,及时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填写《xx学院(部)2026年春季学期入团积极分子人选汇总表》(附件1),并将该汇总表与学院(部)团员发展工作程序及发展标准电子版一并于4月15日前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三)做好基层团支部团员发展计划。重点做好一、二年级发展团员工作(各学院(部)发展计划指标将于近期下发)。

(四)做好团员发展规划及新入团团员信息报备。团员发展工作由各学院(部)团委审批,最终上报校团委组织部。及时组织新发展团员填写《xx学院(部)2026年春季学期新发展团员花名册》(附件2),并于5月30日前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完成时间:2026年6月30日前。

二、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团委要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认真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要求,引导、鼓励团员按时按标准自觉缴纳团费,严格规范团费使用审批程序。

(二)团费缴纳标准

学生团员每月需缴纳团费0.2元,学生党员自愿缴纳团费。结合工作实际,每季度收取1次团费。

(三)团费缴纳对象及缴纳月份:

1.2026年第一季度:全体团员缴纳1—3月份团费;

2.2026年第二季度:全体团员缴纳4—6月份团费。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填写要求:参照《广西师范大学团费缴纳注意事项(2026年3月修改版)》(附件3)。

2.报送要求:完成团费缴纳后,将带有二级单位团委书记签字、加盖本单位团委公章的学校财务系统缴费账单截图打印件、《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第X季度xxx团支部团费收缴明细表》(附件4)(纸质版需所有团员签字,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扫描件)、《2026年第X季度xx学院团费缴纳汇总表(学生)》(附件5)、《2026年第X季度xx学院自愿缴纳团费证明》(附件6)等材料单面打印(一式两份),按时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完成时间:3月15日前完成2025年第四季度团费核查;

4月15日前完成2026年第一季度团费缴纳;

6月15日前完成2026年第二季度团费缴纳。

三、“智慧团建”系统团员管理

(一)系统信息核查。做好定期全面梳理团支部基础信息数据(包含各团支部团员、团干信息),认真做好团员档案管理和转接工作,推进团员档案与学籍档案同管理、同保存、同转接。

(二)团内激励记载。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和〈新时代共青团员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的通知》(附件7)文件要求,各团支部及时将评议激励、荣誉激励、推优入党等情况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三)学社衔接工作。各学院(部)团委应在毕业生离校前组织收集毕业生信息,并利用“智慧团建”系统扎实开展毕业生团员“学社衔接”工作,7月31日前学社衔接发起率达到100%,学社衔接转出完成率于8月31日前达到100%,对毕业离校团员要健全“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机制,确保团员离校不离团、流动不流失。

四、开展“双推优”工作

根据我校《广西师范大学共青团开展“双推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师党〔2021〕119号)(附件8)文件要求,及时地将有入党需求、政治觉悟高、综合素质优、群众基础好的优秀团员推荐给党组织。“双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可结合重大时间节点进行,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推荐时间和次数可根据党组织要求和工作实际另行确定。每次“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

各学院(部)团委需做好相关备案,及时统计并填写《团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汇总表》(附件9)、《团组织推荐党的发展对象人选汇总表》(附件10)及结果公示文件加盖学院(部)团章、签字后将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并及时将推优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五、补办团员证

遗失团员证的团员,凭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团志愿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学院(部)团委申请补办。各学院(部)团委应及时汇总并报送《2026年春季补办团员证花名册》(附件11)、《2026年春季团员证补办证明》(附件12)认真指导遗失团员证的团员填写团员证信息,校团委将统一办理,过期不予补办。

完成时间:5月30日前。

六、健全完善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附件13)文件要求,各级团组织要严格落实团的“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每个季度召开1次支部大会,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团小组会,每年进行1次团员教育评议与团员团籍注册,每个季度至少召开1次团课,每年谈心谈话原则上不少于1次,扎实开展,规范记录,并按相关要求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及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常态化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各学院(部)团委应积极组织各团支部依据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微信公众号“团建头条”每月/每季度主题团日活动指引中自选主题开展团日活动,每年度至少开展4次(每学期至少2次)主题团日活动,并及时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各学院(部)团委须组织团支部每学期设计至少1个主题团日活动公开课,将《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主题团日活动公开课”申请表》(附件14)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开展基础团务工作,是持续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实施方案的重要途径,是规范基层团支部建设的有力抓手。各学院(部)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强化组织领导,抓实工作举措,形成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提升的强大动力。

(二)强化监督,统筹兼顾。各学院(部)团委要把开展基础团务工作与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将全面从严治团、落实共青团改革任务、大抓基层工作结合起来,把基础团务工作做好做实做细,确保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得到巩固和提升。

(三)认真整理,及时报送。各学院(部)团委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基础团务工作,报送至校团委的材料务必认真汇总与严格把关,按时报送,不得拖延、遗漏。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xtwzzb@mailbox.gxnu.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签字)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雁山校区交至大创中心407室,育才、王城校区交至学工部101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代  猛(老师):0773-3698013;

蒋汶君(学生):18078551619。

2026春季基础团务通知附件.zip

 

 

校团委 

2026年3月10日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春季学期 基础团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6-03-1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团委、各团支部:

为持续推进我校基础团务工作,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26年春季学期基础团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新发展团员工作

(一)严格把控发展标准。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要求,坚持入团自愿原则,突出政治标准,规范发展程序。落实推优入团、积分入团、评议入团制度,抓实团前教育,帮助青年端正入团动机,把年满14周岁、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培养考察期达到三个月以上(≥90天)作为入团必备条件,将思政课考评优良、志愿服务情况等作为重要考察内容。

(二)严格规范入团流程。规范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教育培养和考察、发展对象的确定、新团员接收5个阶段15个步骤。做好入团积极分子、入团发展对象的信息统计,及时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填写《xx学院(部)2026年春季学期入团积极分子人选汇总表》(附件1),并将该汇总表与学院(部)团员发展工作程序及发展标准电子版一并于4月15日前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三)做好基层团支部团员发展计划。重点做好一、二年级发展团员工作(各学院(部)发展计划指标将于近期下发)。

(四)做好团员发展规划及新入团团员信息报备。团员发展工作由各学院(部)团委审批,最终上报校团委组织部。及时组织新发展团员填写《xx学院(部)2026年春季学期新发展团员花名册》(附件2),并于5月30日前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完成时间:2026年6月30日前。

二、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团委要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认真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要求,引导、鼓励团员按时按标准自觉缴纳团费,严格规范团费使用审批程序。

(二)团费缴纳标准

学生团员每月需缴纳团费0.2元,学生党员自愿缴纳团费。结合工作实际,每季度收取1次团费。

(三)团费缴纳对象及缴纳月份:

1.2026年第一季度:全体团员缴纳1—3月份团费;

2.2026年第二季度:全体团员缴纳4—6月份团费。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填写要求:参照《广西师范大学团费缴纳注意事项(2026年3月修改版)》(附件3)。

2.报送要求:完成团费缴纳后,将带有二级单位团委书记签字、加盖本单位团委公章的学校财务系统缴费账单截图打印件、《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第X季度xxx团支部团费收缴明细表》(附件4)(纸质版需所有团员签字,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扫描件)、《2026年第X季度xx学院团费缴纳汇总表(学生)》(附件5)、《2026年第X季度xx学院自愿缴纳团费证明》(附件6)等材料单面打印(一式两份),按时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完成时间:3月15日前完成2025年第四季度团费核查;

4月15日前完成2026年第一季度团费缴纳;

6月15日前完成2026年第二季度团费缴纳。

三、“智慧团建”系统团员管理

(一)系统信息核查。做好定期全面梳理团支部基础信息数据(包含各团支部团员、团干信息),认真做好团员档案管理和转接工作,推进团员档案与学籍档案同管理、同保存、同转接。

(二)团内激励记载。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和〈新时代共青团员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的通知》(附件7)文件要求,各团支部及时将评议激励、荣誉激励、推优入党等情况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三)学社衔接工作。各学院(部)团委应在毕业生离校前组织收集毕业生信息,并利用“智慧团建”系统扎实开展毕业生团员“学社衔接”工作,7月31日前学社衔接发起率达到100%,学社衔接转出完成率于8月31日前达到100%,对毕业离校团员要健全“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机制,确保团员离校不离团、流动不流失。

四、开展“双推优”工作

根据我校《广西师范大学共青团开展“双推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师党〔2021〕119号)(附件8)文件要求,及时地将有入党需求、政治觉悟高、综合素质优、群众基础好的优秀团员推荐给党组织。“双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可结合重大时间节点进行,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推荐时间和次数可根据党组织要求和工作实际另行确定。每次“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

各学院(部)团委需做好相关备案,及时统计并填写《团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汇总表》(附件9)、《团组织推荐党的发展对象人选汇总表》(附件10)及结果公示文件加盖学院(部)团章、签字后将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并及时将推优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五、补办团员证

遗失团员证的团员,凭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团志愿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学院(部)团委申请补办。各学院(部)团委应及时汇总并报送《2026年春季补办团员证花名册》(附件11)、《2026年春季团员证补办证明》(附件12)认真指导遗失团员证的团员填写团员证信息,校团委将统一办理,过期不予补办。

完成时间:5月30日前。

六、健全完善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附件13)文件要求,各级团组织要严格落实团的“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每个季度召开1次支部大会,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团小组会,每年进行1次团员教育评议与团员团籍注册,每个季度至少召开1次团课,每年谈心谈话原则上不少于1次,扎实开展,规范记录,并按相关要求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及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常态化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各学院(部)团委应积极组织各团支部依据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微信公众号“团建头条”每月/每季度主题团日活动指引中自选主题开展团日活动,每年度至少开展4次(每学期至少2次)主题团日活动,并及时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各学院(部)团委须组织团支部每学期设计至少1个主题团日活动公开课,将《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主题团日活动公开课”申请表》(附件14)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开展基础团务工作,是持续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实施方案的重要途径,是规范基层团支部建设的有力抓手。各学院(部)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强化组织领导,抓实工作举措,形成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提升的强大动力。

(二)强化监督,统筹兼顾。各学院(部)团委要把开展基础团务工作与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将全面从严治团、落实共青团改革任务、大抓基层工作结合起来,把基础团务工作做好做实做细,确保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得到巩固和提升。

(三)认真整理,及时报送。各学院(部)团委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基础团务工作,报送至校团委的材料务必认真汇总与严格把关,按时报送,不得拖延、遗漏。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xtwzzb@mailbox.gxnu.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签字)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雁山校区交至大创中心407室,育才、王城校区交至学工部101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代  猛(老师):0773-3698013;

蒋汶君(学生):18078551619。

2026春季基础团务通知附件.zip

 

 

校团委 

2026年3月10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