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广西师范大学第二届校园廉洁大使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3-10-18浏览次数:4390

各学院(部):

为传承清廉文化,弘扬廉洁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清廉师大”建设,营造崇廉尚德、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现决定开展广西师范大学第二届校园廉洁大使评选活动。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对象

活动时间:2023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

评选范围: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评选名额:校级廉洁大使20名左右

二、组织单位

主办: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校团委

承办: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廉洁文化社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评选对象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维护祖国尊严、荣誉和利益,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无任何纪律处分,无任何背离廉洁诚信价值的行为。

(二)作风过硬。评选对象要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密切联系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生活动。工作责任心强,能带头积极主动开展倡廉传廉工作。

(三)实绩突出。学习勤奋、工作踏实、生活简朴,立志为当代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对廉洁宣传教育方面具有浓厚的兴趣,能够时刻给他人传递崇廉尚俭的正能量。

(四)口碑过硬。评选对象在学习生活、工作能力、个人品质等方面要得到广大师生普遍认可。

(五)在推动廉洁诚信方面有特殊事迹和表现,积极参与新时代“清廉师大”建设,参与过“5.10”“12.9”等廉洁主题教育活动,或学习过大学廉洁教育课程,或有其他从事廉洁研究或廉洁教育宣传等相关活动或突出事迹者优先。

(六)承诺终身保持个人廉洁、拒绝腐败,并承诺在未来的学习生活工作中积极推广廉洁诚信并实施廉洁引领示范。

(七)所评选出的廉洁大使要协助“清廉师大”建设相关工作,承担相应院(部)级或校级清廉建设信息员的职责。

四、评选流程

1.启动阶段(10月18日前)

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发布活动信息。各学院(部)要广泛宣传动员。

2.报名及推荐(10月18日—10月25日)

(1)学院(部)级廉洁大使评选

①个人申请。凡符合以上全部条件的学生均可自愿申请,填写报名表(附件1)上交至所在学院(部)。

②组织评选。各学院(部)对申请人进行筛选评议,遴选出若干名学生担任学院(部)级廉洁大使。(具体名额由各学院(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②材料提交。请各学院(部)自行留档备查学院(部)级廉洁大使的报名表(附件1),并将其相关信息填写至汇总表(附件2)中上交。

(2)校级廉洁大使评选

①组织推荐。各学院(部)从学院(部)级廉洁大使中择优推荐1-2人参评校级廉洁大使。推荐人数超过1人的学院(部)请在相关材料中标注推荐排序。

②材料提交。各学院(部)推荐参评校级廉洁大使的学生的报名表(附件1)需以“推荐排序+学院(部)+姓名”方式命名(如:“1-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张三”)上交,其相关信息填写至汇总表(附件2)中上交。

以上材料请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gxnuxtwljs@163.com,压缩包命名“XX学院(部)校级廉洁大使推荐材料”。纸质版材料上交至雁山校区文一区负一楼廉洁社办公室。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22:00点。

3.申请人资格审查形成正式候选人名单(10月25日—10月30日)

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报名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将作为第二届校园廉洁大使候选人。

4.专家评审(10月31日—11月6日)

由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和校团委共同组织相关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评选出广西师范大学第二届校园廉洁大使。

5.公示

拟当选廉洁大使通过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情况,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6.发布结果

公布校级廉洁大使名单,颁发廉洁大使证书并举行颁授仪式。

五、活动联系人

曹  庆(老师):0773-3696675  18978366883;

陶柳洁(老师):0773-3698017;

王语嫣(学生):18736555967。

 

附件1:校级廉洁大使候选人报名表

附件2:校级廉洁大使候选人汇总表

 

              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校团委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1 广西师范大学首届校园廉洁大使候选人报名表.docx

附件2 XX学院(部)廉洁大使候选人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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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西师范大学第二届校园廉洁大使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3-10-18浏览次数:4390

各学院(部):

为传承清廉文化,弘扬廉洁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清廉师大”建设,营造崇廉尚德、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现决定开展广西师范大学第二届校园廉洁大使评选活动。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对象

活动时间:2023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

评选范围: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评选名额:校级廉洁大使20名左右

二、组织单位

主办: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校团委

承办: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廉洁文化社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评选对象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维护祖国尊严、荣誉和利益,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无任何纪律处分,无任何背离廉洁诚信价值的行为。

(二)作风过硬。评选对象要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密切联系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生活动。工作责任心强,能带头积极主动开展倡廉传廉工作。

(三)实绩突出。学习勤奋、工作踏实、生活简朴,立志为当代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对廉洁宣传教育方面具有浓厚的兴趣,能够时刻给他人传递崇廉尚俭的正能量。

(四)口碑过硬。评选对象在学习生活、工作能力、个人品质等方面要得到广大师生普遍认可。

(五)在推动廉洁诚信方面有特殊事迹和表现,积极参与新时代“清廉师大”建设,参与过“5.10”“12.9”等廉洁主题教育活动,或学习过大学廉洁教育课程,或有其他从事廉洁研究或廉洁教育宣传等相关活动或突出事迹者优先。

(六)承诺终身保持个人廉洁、拒绝腐败,并承诺在未来的学习生活工作中积极推广廉洁诚信并实施廉洁引领示范。

(七)所评选出的廉洁大使要协助“清廉师大”建设相关工作,承担相应院(部)级或校级清廉建设信息员的职责。

四、评选流程

1.启动阶段(10月18日前)

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发布活动信息。各学院(部)要广泛宣传动员。

2.报名及推荐(10月18日—10月25日)

(1)学院(部)级廉洁大使评选

①个人申请。凡符合以上全部条件的学生均可自愿申请,填写报名表(附件1)上交至所在学院(部)。

②组织评选。各学院(部)对申请人进行筛选评议,遴选出若干名学生担任学院(部)级廉洁大使。(具体名额由各学院(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②材料提交。请各学院(部)自行留档备查学院(部)级廉洁大使的报名表(附件1),并将其相关信息填写至汇总表(附件2)中上交。

(2)校级廉洁大使评选

①组织推荐。各学院(部)从学院(部)级廉洁大使中择优推荐1-2人参评校级廉洁大使。推荐人数超过1人的学院(部)请在相关材料中标注推荐排序。

②材料提交。各学院(部)推荐参评校级廉洁大使的学生的报名表(附件1)需以“推荐排序+学院(部)+姓名”方式命名(如:“1-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张三”)上交,其相关信息填写至汇总表(附件2)中上交。

以上材料请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gxnuxtwljs@163.com,压缩包命名“XX学院(部)校级廉洁大使推荐材料”。纸质版材料上交至雁山校区文一区负一楼廉洁社办公室。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22:00点。

3.申请人资格审查形成正式候选人名单(10月25日—10月30日)

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报名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将作为第二届校园廉洁大使候选人。

4.专家评审(10月31日—11月6日)

由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和校团委共同组织相关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评选出广西师范大学第二届校园廉洁大使。

5.公示

拟当选廉洁大使通过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情况,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6.发布结果

公布校级廉洁大使名单,颁发廉洁大使证书并举行颁授仪式。

五、活动联系人

曹  庆(老师):0773-3696675  18978366883;

陶柳洁(老师):0773-3698017;

王语嫣(学生):18736555967。

 

附件1:校级廉洁大使候选人报名表

附件2:校级廉洁大使候选人汇总表

 

              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校团委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1 广西师范大学首届校园廉洁大使候选人报名表.docx

附件2 XX学院(部)廉洁大使候选人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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