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广西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团支部工作考评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3-09-27浏览次数:1675

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发[2019]8号)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共青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等有关部署,进一步推动我校基层团组织形成真抓实干、久久为功的工作导向,切实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贡献度,促进我校共青团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现决定对广西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团支部工作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原则

        以评促建,以评促进,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二、考评对象

        成立时间满六个月的团支部

三、考评时间

        2023年9月—2023年11月

四、考评要求

(一)各团支部须在各二级单位团委的指导下认真填写团支部考评手册(附件2),并召开考评大会,对各团支部进行考评。各二级单位团委须自行组建成立“团支部考评小组”对下属团支部进行考评,并向二级单位党委报告团支部考评工作。

(二)校团委将组建校级“团支部考评工作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校团委组织部成员、各学院(部)团委学生副书记、学院(部)团委组织负责人组成,对考评会进行记录和监督。监督小组及参会的非本单位学院(部)代表须在考评会结束后提交《广西师范大学团支部考评记录表》(附件4),鼓励各二级单位团委团干积极参与非本单位的团支部考评大会,加强交流和联系。

(三)各二级单位团委须提前3天将考评会召开时间上报校团委组织部,由校团委组织部组织委派监督小组成员参加考评会,具体安排见(附件5)。

(四)各二级单位团委考评优秀比例不超过本单位考评团支部数量的30%。支部团员未全部录入智慧团建的支部不能评为“优秀”。

五、材料提交

(一)二级单位团委团支部考评大会工作总结。总结材料应包括:考评结果报告,各团支部建设现状、优劣比较、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团支部考评综合分数表(排序)、考评会照片(3~5张,附图片说明)。

(二)《广西师范大学团支部考核手册》、《团支部工作手册》(申报“优秀团支部”的支部均需要提交)。

(三)有关材料纸质版(工作总结一式两份,考核手册及支撑材料、工作手册一式一份)于2023年12月6日下午17:00~18:30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地址:育才、王城校区上交至育才校区校团委301办公室(原档案馆三楼);雁山校区上交至雁山校区行政北楼253办公室。

总结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12月6日17:00前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xtwzzb@mailbox.gxnu.edu.cn。联系人:魏雨森(13097937857)

                                        共青团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团支部考核评比办法(暂行) (1).docx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团支部考核手册 (1).docx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2022-2023年度团支部考评手册检查标准.docx

附件4:广西师范大学团支部考评记录表.docx

附件5:广西师范大学团支部考评工作监督小组安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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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西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团支部工作考评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3-09-27浏览次数:1675

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发[2019]8号)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共青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等有关部署,进一步推动我校基层团组织形成真抓实干、久久为功的工作导向,切实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贡献度,促进我校共青团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现决定对广西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团支部工作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原则

        以评促建,以评促进,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二、考评对象

        成立时间满六个月的团支部

三、考评时间

        2023年9月—2023年11月

四、考评要求

(一)各团支部须在各二级单位团委的指导下认真填写团支部考评手册(附件2),并召开考评大会,对各团支部进行考评。各二级单位团委须自行组建成立“团支部考评小组”对下属团支部进行考评,并向二级单位党委报告团支部考评工作。

(二)校团委将组建校级“团支部考评工作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校团委组织部成员、各学院(部)团委学生副书记、学院(部)团委组织负责人组成,对考评会进行记录和监督。监督小组及参会的非本单位学院(部)代表须在考评会结束后提交《广西师范大学团支部考评记录表》(附件4),鼓励各二级单位团委团干积极参与非本单位的团支部考评大会,加强交流和联系。

(三)各二级单位团委须提前3天将考评会召开时间上报校团委组织部,由校团委组织部组织委派监督小组成员参加考评会,具体安排见(附件5)。

(四)各二级单位团委考评优秀比例不超过本单位考评团支部数量的30%。支部团员未全部录入智慧团建的支部不能评为“优秀”。

五、材料提交

(一)二级单位团委团支部考评大会工作总结。总结材料应包括:考评结果报告,各团支部建设现状、优劣比较、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团支部考评综合分数表(排序)、考评会照片(3~5张,附图片说明)。

(二)《广西师范大学团支部考核手册》、《团支部工作手册》(申报“优秀团支部”的支部均需要提交)。

(三)有关材料纸质版(工作总结一式两份,考核手册及支撑材料、工作手册一式一份)于2023年12月6日下午17:00~18:30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地址:育才、王城校区上交至育才校区校团委301办公室(原档案馆三楼);雁山校区上交至雁山校区行政北楼253办公室。

总结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12月6日17:00前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xtwzzb@mailbox.gxnu.edu.cn。联系人:魏雨森(13097937857)

                                        共青团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团支部考核评比办法(暂行) (1).docx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团支部考核手册 (1).docx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2022-2023年度团支部考评手册检查标准.docx

附件4:广西师范大学团支部考评记录表.docx

附件5:广西师范大学团支部考评工作监督小组安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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