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团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管理工作的提示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3-09-15浏览次数:2235

        为扎实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基础团务工作,加强我校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管理。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秋季学期基础团务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组织化开展专题学习

        工作要求:各学院(部)把握开学时间窗口抓紧推动基层团支部(含新生团支部)100%完成“智慧团建”系统教育实践必学专题(专题组织生活会暂不需要开展),学习完之后第一时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除组织生活会外的必学专题线上线下开展均可。

        时间要求:2023年9月25日前。

(二)学社衔接工作

        工作要求:请各院(部)团委推动2023届毕业班团支部进一步做好“学社衔接”工作,加强流动团员管理。

        时间要求:2023年9月30日前实现“学社衔接”率90%。

(三)新发展团员工作

        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做好广西高校2023年发展团员调控的工作指引》《关于做好2023年广西高校中期新增发展团员计划的工作提示》文件要求,要确保2023年12月15日前发展编号有效率、电子档案有效录入率达到100%。一是请还未完善2023年春季学期新发展团员工作的学院(部)尽快落实相关工作;二是请根据新增发展团员编号号段,确定本学院(部)各层级各领域计划和号段,于年底前按计划高质量完成发展团员工作。优化完善入团程序、严格把关,确保各环节手续完备、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同时,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新发展团员工作准备,避免年底突击发展,确保按指标完成发展。(秋季学期团员发展指标另行通知)

        时间要求: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2023年秋季学期新发展团员备案。

(四)团支部建设

        工作要求:按照团章和团支部工作条例规范组织设置,对团员数为0的毕业班空壳团支部,各学院(部)团委要及时清理删除、合并;对团员数超过50的超大团支部,要定期整顿,根据情况及时拆分调整、缩小管理单元,方便分类联系团员和开展组织生活。

        时间要求:

        1.2023年9月20日前,规范完成团支部设置。

        2.2023年9月20日前,将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已建立的新生团支部(届时团员数为0的新生团支部均按空心团支部处理),并填报《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智慧团建”系统新建团支部信息汇总表》(附件1),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xtwzzb@mailbox.gxnu.edu.cn,(无需上交纸质版材料)。

(五)2023年第三季度收缴团费核查工作

        工作要求:规范团费收缴流程,做好备查存档工作,收集整理与核查各学院(部)团支部团费缴纳台账明细(见附件)。各团支部以支部为单位填写团费收缴台账《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第三季度xxx支部团费收缴明细表》(见附件2)(需打印纸质版,实际缴费金额和签字栏需团员本人手写签字确认,除2023级新生仅缴纳9月份团费外,其余年级均需缴纳7-9月份团费),文件统一命名为:团支部名称+团员人数+实际总金额,并报送台账电子版、纸质版原件和PDF扫描件至各学院(部)团委。

        各学院(部)团委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需填写《xxxx学院2023年第三季度团费缴纳汇总表(学生)》(见附件3),并以学院为单位将团费收缴台账材料(附件2)电子版、PDF扫描件和附件3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xtwzzb@mailbox.gxnu.edu.cn,附件2纸质版原件由各学院(部)自行存档,妥善保存,以备抽查;附件3纸质版需上交校团委组织部处(雁山校区:行政北楼253办公室,王城、育才校区:原档案馆301办公室)。

        时间要求:2023年10月20日下午17:00前上交2023年第三季度团费材料。

(六)推优入党情况

        工作要求:各学院(部)团委要认真做好推优入党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共青团员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规范“推优”程序,推进党团衔接。另外,督促各团支部及时更新“智慧团建”系统团员信息(政治面貌、是否“推优”情况、是否申请入党等)记载变化情况,各学院(部)团委要及时审核,要根据系统监测精准指导、实事求是记载。

        时间要求:根据各学院(部)安排及时推进完成。

(七)团员错误信息处理

        工作要求:各学院(部)团委组织团员认真核查“智慧团建”系统账号基本信息,如出现姓名错误、身份证号码错误、已转往其它系统但账号仍留存在本校系统的情况,请填写《“智慧团建”系统错误信息收集表》(附件4),纸质版由学院(部)团委负责老师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团委公章上交校团委组织部处(雁山校区:行政北楼253办公室,王城、育才校区:原档案馆301办公室)。电子版发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xtwzzb@mailbox.gxnu.edu.cn。

        时间要求:2023年9月25日17:30前完成。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陶柳洁(老师)0773-3698017;魏雨森(学生):13097937857(雁山)。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智慧团建”系统新建团支部信息汇总表

2.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第三季度xxx支部团费收缴明细表

3.xxxx学院2023年第三季度团费缴纳汇总表(学生)

4.“智慧团建”系统错误信息收集表

 

 

共青团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15日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智慧团建”系统新建团支部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第三季度xxx团支部团费收缴明细表.xlsx

附件3.xxxx学院2023年第三季度团费缴纳汇总表(学生).docx

附件4.“智慧团建”系统错误信息收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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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团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管理工作的提示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3-09-15浏览次数:2235

        为扎实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基础团务工作,加强我校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管理。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秋季学期基础团务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组织化开展专题学习

        工作要求:各学院(部)把握开学时间窗口抓紧推动基层团支部(含新生团支部)100%完成“智慧团建”系统教育实践必学专题(专题组织生活会暂不需要开展),学习完之后第一时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除组织生活会外的必学专题线上线下开展均可。

        时间要求:2023年9月25日前。

(二)学社衔接工作

        工作要求:请各院(部)团委推动2023届毕业班团支部进一步做好“学社衔接”工作,加强流动团员管理。

        时间要求:2023年9月30日前实现“学社衔接”率90%。

(三)新发展团员工作

        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做好广西高校2023年发展团员调控的工作指引》《关于做好2023年广西高校中期新增发展团员计划的工作提示》文件要求,要确保2023年12月15日前发展编号有效率、电子档案有效录入率达到100%。一是请还未完善2023年春季学期新发展团员工作的学院(部)尽快落实相关工作;二是请根据新增发展团员编号号段,确定本学院(部)各层级各领域计划和号段,于年底前按计划高质量完成发展团员工作。优化完善入团程序、严格把关,确保各环节手续完备、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同时,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新发展团员工作准备,避免年底突击发展,确保按指标完成发展。(秋季学期团员发展指标另行通知)

        时间要求: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2023年秋季学期新发展团员备案。

(四)团支部建设

        工作要求:按照团章和团支部工作条例规范组织设置,对团员数为0的毕业班空壳团支部,各学院(部)团委要及时清理删除、合并;对团员数超过50的超大团支部,要定期整顿,根据情况及时拆分调整、缩小管理单元,方便分类联系团员和开展组织生活。

        时间要求:

        1.2023年9月20日前,规范完成团支部设置。

        2.2023年9月20日前,将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已建立的新生团支部(届时团员数为0的新生团支部均按空心团支部处理),并填报《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智慧团建”系统新建团支部信息汇总表》(附件1),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xtwzzb@mailbox.gxnu.edu.cn,(无需上交纸质版材料)。

(五)2023年第三季度收缴团费核查工作

        工作要求:规范团费收缴流程,做好备查存档工作,收集整理与核查各学院(部)团支部团费缴纳台账明细(见附件)。各团支部以支部为单位填写团费收缴台账《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第三季度xxx支部团费收缴明细表》(见附件2)(需打印纸质版,实际缴费金额和签字栏需团员本人手写签字确认,除2023级新生仅缴纳9月份团费外,其余年级均需缴纳7-9月份团费),文件统一命名为:团支部名称+团员人数+实际总金额,并报送台账电子版、纸质版原件和PDF扫描件至各学院(部)团委。

        各学院(部)团委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需填写《xxxx学院2023年第三季度团费缴纳汇总表(学生)》(见附件3),并以学院为单位将团费收缴台账材料(附件2)电子版、PDF扫描件和附件3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xtwzzb@mailbox.gxnu.edu.cn,附件2纸质版原件由各学院(部)自行存档,妥善保存,以备抽查;附件3纸质版需上交校团委组织部处(雁山校区:行政北楼253办公室,王城、育才校区:原档案馆301办公室)。

        时间要求:2023年10月20日下午17:00前上交2023年第三季度团费材料。

(六)推优入党情况

        工作要求:各学院(部)团委要认真做好推优入党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共青团员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规范“推优”程序,推进党团衔接。另外,督促各团支部及时更新“智慧团建”系统团员信息(政治面貌、是否“推优”情况、是否申请入党等)记载变化情况,各学院(部)团委要及时审核,要根据系统监测精准指导、实事求是记载。

        时间要求:根据各学院(部)安排及时推进完成。

(七)团员错误信息处理

        工作要求:各学院(部)团委组织团员认真核查“智慧团建”系统账号基本信息,如出现姓名错误、身份证号码错误、已转往其它系统但账号仍留存在本校系统的情况,请填写《“智慧团建”系统错误信息收集表》(附件4),纸质版由学院(部)团委负责老师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团委公章上交校团委组织部处(雁山校区:行政北楼253办公室,王城、育才校区:原档案馆301办公室)。电子版发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xtwzzb@mailbox.gxnu.edu.cn。

        时间要求:2023年9月25日17:30前完成。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陶柳洁(老师)0773-3698017;魏雨森(学生):13097937857(雁山)。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智慧团建”系统新建团支部信息汇总表

2.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第三季度xxx支部团费收缴明细表

3.xxxx学院2023年第三季度团费缴纳汇总表(学生)

4.“智慧团建”系统错误信息收集表

 

 

共青团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15日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智慧团建”系统新建团支部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第三季度xxx团支部团费收缴明细表.xlsx

附件3.xxxx学院2023年第三季度团费缴纳汇总表(学生).docx

附件4.“智慧团建”系统错误信息收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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