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校级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的重要要求,开展好“广西青年爱广西”行动,促进我校大学生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的就业。校团委决定开展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结合“广西青年爱广西”系列活动,组织动员大学生进政府、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参加政务实践、企业实习、兼职锻炼、职业体验、创业锤炼等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择业观、就业观,提高社会化能力和就业能力
二、政务实习实践及工作安排
(一)2023年7月—8月(至少连续实习4周以上)
三、实习对象
(一)选拔范围
1.2022年广西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高校班学员;
2.2022年广西师范大学第十六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学员;
3.各校级组织学生干部;
4.家庭困难学生(包括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及其他由学校认定的家庭困难学生)。
5.其他符合选拔条件且自愿参加的学生。
(二)选拔标准
1.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违纪违法行为,作风正派,品行优良,群众基础良好。
2.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中特别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
3.最近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40%,在校期间,无补考重修现象,无不及格科目,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称号。
实习岗位
(一)政务实习
1.桂林市七星区、叠彩区政府机关、基层党政部门等提供40个实习岗位。
2.2023年广西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高校班中的广西师范大学学员,其实习岗位由校团委统筹安排,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企业实习
各学院(部)团委结合专业特点统筹安排企业实习岗位,并报校团委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遴选报送
1.学生自愿报名。由学生个人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填写《实习学生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扫描件材料(含个人奖项或荣誉称号、盖章版成绩单等相关佐证材料)。
2.校团委负责遴选,并依据选拔标准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比选择优等环节遴选确定院级推荐人选。
各学院(部)、各校级组织于6月21日下午5:00前将《实习学生申请表》(实习生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1、2)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报送至校团委学术实践部邮箱(重命名为:学院(部)/校级组织+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申报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学术实践部。
联系人:程 瑶(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8502,
杨 璇(学生),联系电话:13117788829。
校团委学术实践部电子邮箱:xtw_xssjb@163.com
校团委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