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组织开展好我校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开展时间
2023年7月8日至9月2日
二、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三、选题方向
各学院(部)可参照一下分类内容,结合实际,在广泛动员基础上,以“学生申报、院系整合、学校统筹”为原则,从“校、院、系(专业)、党(团)支部”等不同层面出发,结合社区实践计划,组建相应层次的社会实践团队,力争覆盖全部团支部和学生党支部
(一)聚焦红色基因传承
组织我校大学生学习宣传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依托各地红色资源,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以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深化仪式教育,持之以恒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大学生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
(二)聚焦理论普及宣讲
组织我校大学生走进基层、边远地区、社区、农村、军营等,面向最广大的普通基层人民群众和青少年群体等,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学生寄语、给青年学生回信、《论党的青年工作》《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等为主要内容,精心设计开展有内涵、接地气、聚人气的宣传教育活动,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贯通,将深刻性与生动性相统一,开展键对键、面对面、小范围、互动式宣讲,讲透创新理论、讲好发展成就、讲清形势任务、讲明发展前景。
(三)聚焦发展成就观察
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以中国大地为课堂,以脱贫攻坚重大历史性成就、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组织我校大学生在国情考察、社会观察、调查研究、基层治理参与、特色产业调研、学习体验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感受广西的发展变化,感受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引导青年学生深刻领悟党的领导、领袖领航、制度优势、人民力量的关键作用,形成正确认识,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投身强国伟业。
(四)聚焦服务大局
组织动员我校大学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功立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投身乡村振兴。贯彻落实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引导我校大学生争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者、示范者和践行者,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围绕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我校大学生参加“挑战杯”竞赛等科技创新活动,立足社会需求开展科普宣讲、科研攻关和创新成果转化,投身科技自立自强。
(五)聚焦就业创业实践
组织动员我校大学生进政府、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参加政务实践、企业实习、兼职锻炼、职业体验、创业锤炼等实践活动,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围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依托“三下乡”、“返家乡”和“扬帆计划”等项目,组织我校大学生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参加与专业方向匹配的企业实习工作,担任乡镇团委及村、社区等基层团组织的兼职干部,到科技部门、科研机构、高新企业进行就业见习、实习实践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择业观、就业观,提高社会化能力和就业能力。
(六)聚焦基层志愿服务
引领我校大学生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动员我校大学生投身“美丽中国·青春行动”,积极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三减一节”、垃圾分类、绿色低碳等活动,深入开展节约粮食主题宣讲和社会实践。推进青年志愿者服务社区行动,开展高校志愿服务提升计划,组织动员我校大学生在助老助残、关爱青少年、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实施“小而美”的常态化志愿服务项目。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组织带领我校大学生在大型赛会等志愿服务中贡献青春力量。
四、工作安排
(一)项目立项阶段
1.组建团队:各学院(部)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及时组织落实工作,以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立项申报指导,积极引导本单位有意向参加暑期实践的团队制定切实可行的实践活动计划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鼓励结合主题申报、跨学院(部)合作。
2.材料审核、提交:各学院(部)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对本单位的申报项目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对项目材料进行初次评审排序,于2023年6月13日18:00前推荐上报。
3.项目立项: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团队审定各单位上报的项目材料,并公布立项项目。
(二)项目培训阶段
1.集体培训:校团委邀请相关专业老师就安全教育、调研方法等专题进行培训。各学院(部)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围绕社会实践整体工作安排、实践素材搜集整理、实践宣传报道、实践安全教育等内容,为实践团队至少做一场专题培训。
2.优秀团队经验交流:打造实践培训长效机制,各学院(部)结合自身实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宣讲会,分享实践经验。
(三)项目实施阶段
1.各立项实践团队根据计划,具体开展实践活动。鼓励各团队搭建线上平台,借助新媒体等传播工具,依托网络组建在线“云实践”团队,开展主题丰富、形式多样的云端实践活动。
2.实践过程中,注意做好素材的搜集、信息的处理、影像资料的留存、图文宣传等工作,并且实时做好中期宣传材料的上交工作。注重宣传立体化,在注重实践实效的同时,通过各类媒体平台扩大宣传,提高活动的知晓度和辐射力。
3.实践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全程指导实践团队开展工作,鼓励指导老师带队实践。
4.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社会实践“安全零报告”制度,学院(部)团委书记、指导老师是各单位暑期实践的第一责任人,需按要求每周向校团委汇报实践团队的线下活动安全情况,如遇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
5.新学期开学后按要求将项目总结材料上交至校团委学术实践部。
(四)成果总结阶段
各单位结合实践成效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总结、分享会,对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五、注意事项
(一)各团队结合主题,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选题。项目需明确题目和团队名称。项目使用的团队名称能切实体现本团队社会实践的主题和内涵。
(二)鼓励各单位积极立项申报,每个团队原则上由5到10名成员组成,至少配备1名指导教师,从项目意义、调研领域、研究方法、过程实施等方面进行全程指导。
(三)各团队应按照就近就便、相对集中、节约经费的原则进行组队。学校将于9月对实践态度、实践效果、实践能力优异的团队进行评优奖励。同时鼓励各单位多方面、多渠道筹集社会实践活动经费。
(四)每个团队在实践活动开展期间必须购买保险,严格执行社会实践“安全零报告”制度,在线下开展活动时做好队伍安全预案及防护工作,根据形势动态调整,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活动的实时跟踪和管理,以安全为主,尽量避免大规模的集聚。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暂停相关活动,妥善做好有关安排。
(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18:00。请各学院(部)团委按要求推荐不超过7个项目、各校级组织推荐不超过2个项目至校团委,并上交《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文件命名为:学院+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院内排序)(附件1,电子版一份)、《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校级立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各一份)。
电子版发送至:
校团委学术实践部邮箱xtw_xssjb@163.com
(六)联系负责人:程 瑶(老师),0773-3698502
杨 璇(学生),19507736479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校级团队项目立项书.docx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校级立项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校团委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