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团委、各团支部:
为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团纵深发展,进一步夯实基层团组织建设,着力提升我校共青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上级团组织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5年秋季学期基础团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
(一)系统信息核查。各学院(部)团委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定期全面梳理团支部基础信息数据(包含各团支部、团员、团干信息),认真做好团员档案管理和转接工作,推进团员档案与学籍档案同管理、同保存、同转接。认真做好团员管理、团干部管理、学生会组织管理、学生社团管理等业务。
(二)团内激励记载。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中青办发〔2020〕3号)文件要求,各学院(部)团委指导各团支部及时将团内评议、荣誉激励、推优入党、青马工程等情况录入“智慧团建”。
(三)支部线上管理。各学院(部)团委按照团章和团支部工作条例规范组织设置,及时清理删除、合并团员数为0的空壳团支部;定期整顿团员数过大的超大团支部,根据情况及时拆分调整、缩小管理单元。
(四)学社衔接工作。各学院(部)团委应利用“智慧团建”系统扎实开展毕业生团员“学社衔接”工作,10月31日前学社衔接发起率达到100%,对毕业离校团员要健全“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机制,确保团员离校不离团、流动不流失。
二、健全完善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文件要求,各级团组织要严格落实团的“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每个季度召开1次支部大会,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团小组会,每年进行1次团员教育评议与团员团籍注册,每个季度至少召开1次团课,每年谈心谈话原则上不少于1次,扎实开展,规范记录,并按相关要求及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三、规范团员发展工作流程
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要求,坚持入团自愿原则,突出政治标准,规范落实申请入团、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发展对象的确定、新团员的接收5个阶段15个步骤。落实推优入团、积分入团、评议入团制度,把年满14周岁、思政课考评优良、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培养教育期大于三个月等作为入团必备条件。积极宣传共青团知识,抓实团前教育,帮助青年端正入团动机,提高政治觉悟,切实做到在团员标准上严起来。
各学院(部)团委具体指导团支部有序开展团员发展工作,以学院(部)为单位填报《入团积极分子人选汇总表》(附件1)、《新入团团员花名册》(附件2),并及时将2025年秋季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时间要求:12月20日前完成
四、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工作要求: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认真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要求,引导、鼓励团员按时按标准自觉缴纳团费,严格规范团费使用审批程序。
团费缴纳标准:学生团员每月需缴纳团费0.2元,结合工作实际每季度收取1次团费,即每季度收取团费0.6元。学校教工团员团费由教工团支部统一收取并上交,教工团员缴费标准详见《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
各学院(部)团委严格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团费缴纳注意事项(2023年12月修改版)》(附件3)填写团费收缴材料,完成团费上缴后,将带有各学院(部)团委书记签字、加盖本单位团委公章的学校财务系统缴费账单截图打印件、《2025年第X季度xxx团支部团费收缴明细表》(纸质版需所有团员签字,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扫描件)(附件4)、《2025年第X季度xx学院团费缴纳汇总表(学生)》(附件5)、《2025年第X季度xx学院自愿缴纳团费证明》(附件6)等材料(一式两份)按时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时间要求:10月26日前完成第三季度团费缴纳;
12月28日前完成第四季度团费缴纳。
五、做好《团员证》补办工作
遗失团员证的团员,凭借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团志愿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各学院(部)团委申请补办,各学院(部)严格审查申请人资料后组织填写《2025年秋季补办团员证花名册》(附件7)、《2025年秋季团员证补办证明》(附件8)纸质版材料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统一办理,过期不予补办。
时间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六、规范开展“双推优”工作
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共青团开展“双推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师党[2021]119号)文件要求,及时地将有入党需求、政治觉悟高、综合素质优、群众基础好的优秀团员推荐给党组织。
“双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可结合重大时间节点进行。每次“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各学院(部)团委需做好相关备案,及时统计并填写《团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汇总表》(附件9)、《团组织推荐党的发展对象人选汇总表》(附件10)及结果公示文件,以上材料加盖学院(部)团委印章、团委书记签字后将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并及时将“推优”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时间要求:11月30日前完成
七、团支部工作考评及星级评定
考评要求:各学院(部)团委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进,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考评原则,指导成立时间满六个月的团支部认真填写团支部考核手册,并召开考评大会(每学年一次),对各团支部进行考评。各学院(部)团委须自行组建成立“团支部考评小组”对下属团支部进行考评,并向二级单位党委报告团支部考评工作。
评星要求:各学院(部)团委从严把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原则上五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四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40%、三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40%。防止“好人主义”,扎实开展三星级以下团支部限期整改。支部团员未全部录入智慧团建的支部不能评为四星级以上团支部。
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开展基础团务工作,是持续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实施方案的重要途径,是规范基层团支部建设的有力抓手。各学院(部)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强化组织领导,抓实工作举措,形成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提升的强大动力。
(二)强化监督,统筹兼顾。各学院(部)团委要把开展基础团务工作与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将全面从严治团、落实共青团改革任务、大抓基层工作结合起来,把基础团务工作做好做实做细,确保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得到巩固和提升。
(三)认真整理,及时报送。各学院(部)团委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基础团务工作,各项工作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监督,报送材料亲自把关,反馈问题带头整改。报送至校团委的材料务必认真汇总,按时报送,不得拖延、遗漏。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xtwzzb@mailbox.gxnu.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签字)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雁山校区交至大创中心407室,育才、王城校区交至学工部101室)。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
代 猛(老师):0773-3698013;
蒋汶君(学生):18078551619(雁山)。
附件:
1.
附件1:xx学院(部)2025年秋季入团积极分子人选汇总表.docx
2.
附件2:xx学院(部)2025年秋季新入团团员花名册(无编号版).docx
3.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团费缴纳注意事项(2023年12月修改版).pdf
4.
附件4:广西师范大学2025年第X季度xxx团支部团费收缴明细表.xlsx
5.
附件5:2025年第X季度xx学院(部)团费缴纳汇总表(学生).docx
6.
附件6:2025年第X季度xx学院(部)自愿缴纳团费证明.docx
校团委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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