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关于做好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秋季学期 基础团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2-09-28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单位团委、各团支部:

扎实做好基础团务工作,是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有力抓手,为持续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纵深发展,着力提升我校共青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根据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2年秋季学期基础团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

(一)系统信息核查。各团支部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定期梳理团支部基础信息数据(包含各团支部团员、团干信息),及时做好团员档案管理和转接工作,推进团员档案与学籍档案同管理、同保存、同转接。做好团员管理、团干部管理、学生组织管理、学生社团管理等业务。

(二)团内激励记载。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中青办发〔2020〕3号)文件要求,各团支部及时将团内评议、荣誉激励、推优入党等情况录入“智慧团建”。其中,荣誉激励应录入2019年以来共青团系统各级荣誉获得情况,尚未完成记载工作的团支部请于11月30日前完成补录。

(三)支部线上管理。各二级单位团委按照团章和团支部工作条例规范组织设置,及时清理删除、合并团员数为0的空壳团支部;定期整顿团员数超过50的超大团支部,拆分调整、缩小管理单元。

(四)学社衔接工作。各二级单位团委应利用“智慧团建”系统扎实开展毕业生团员“学社衔接”工作,并于10月31日前实现学社衔接转出完成率100%,对毕业离校团员要健全“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机制,确保团员离校不离团、流动不流失。

二、健全完善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工作要求: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团的“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每个季度召开1次支部大会、团课,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团小组会形式召开。团员教育评议一般与年度团籍注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的荣誉激励等工作统筹开展,每年进行1次。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团员进行评议。团支部综合评议情况和团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评优等次作为团的荣誉激励的重要依据。

时间要求:2022年12月23日前

三、规范团员发展工作流程

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办发〔2016〕11号)要求,坚持自愿原则,突出政治标准,规范发展程序。团员发展工作由二级单位团委审批,最终上报校团委。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的有关规定,青年入团应严格履行发展团员手续。

各团支部严格按照团员发展“十程序、三公示、九环节”的工作要求,落实推优入团、积分入团、评议入团等工作制度。抓实团前教育,帮助青年端正入团动机,提高政治觉悟,切实做到在团员标准上严起来。对于2022年秋季新发展团员,需填报《2022年秋季学期新入团团员花名册》(附件1),并及时将团员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避免年底突击发展,确保按指标完成发展。

时间要求:2022年11月30日前

四、做好《团员证》补办工作

工作要求:遗失团员证的团员,凭借《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团志愿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各二级单位团委申请补办。补办团员证需要上交工本费2元/本。团员向各二级单位团委递交补办《团员证》的书面申请(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入团时间、入团编号、入团地点、补办原因和批准单位等信息)和1张一寸免冠蓝底照片(请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各二级单位团委在严格审查申请人资料后,由各二级单位团委组织部将有本单位团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团委公章的《团员证补办证明》(附件2)、《补办团员证花名册》(附件3)纸质版材料交至校团委组织部统一办理,过期不予补办,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

时间要求:2022年10月14日前

五、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工作要求: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认真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要求,引导、鼓励团员按时按标准自觉缴纳团费,严格规范团费使用审批程序。

团费缴纳标准:学生团员每月需缴纳团费0.2元,结合工作实际每季度收取1次团费,即每季度收取团费0.6元。学校教工团员团费由教工团支部统一收取并上交,教工团员缴费标准详见《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

团费上交方式:

1.各二级单位团委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通过学校财务系统线上缴纳本单位团费(建议不要以团支部或个人单独通过学校财务系统线上缴纳)。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关注“广西师大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更多功能”中的“身份绑定”;

第二步:根据提示输入学号,初始密码为证件号后六位。

第三步:点击“交费/付款”——“缴费订单”,选择相应交费项进行交费。

第四步:进入订单支付界面,输入缴费金额,在“其他信息”处填入学院(部)、缴费团员人数、缴纳时间等信息,点击“支付”完成支付(如有自愿多缴团费,请在备注中标明)。

各二级单位团委在财务系统完成团费上交后,将团费缴费账单截图(团员证补办工本费和团费需分开缴纳)、《xxx团支部团费收缴明细表》(附件4)(团支部所有成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均需在纸质版上签字确认)、《xxx学院(部)团费缴纳汇总表(学生)》(附件5)以及《自愿缴纳团费证明》(附件6)电子版和纸质版需报送至团委组织部,纸质版材料均需二级单位团委书记签字及加盖本单位团委公章。

时间要求:2022年10月14日前

六、常态化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工作要求:各二级单位团委要严格落实我校《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主题团日活动指导意见》(师团〔2022〕3号)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团支部要在本年度的主题中自选主题开展团日活动,每年度至少开展4次(每学期至少2次)主题团日活动,并及时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各二级单位团委须组织团支部根据本年度活动主题,每学期设计至少1个主题团日活动公开课,将《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主题团日活动公开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时间要求:2022年12月23日前

七、规范开展“双推优”工作

工作要求:根据我校《广西师范大学共青团开展“双推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师党〔2021〕119号)文件要求,及时地将有入党需求、政治觉悟高、综合素质优、群众基础好的优秀团员推荐给党组织。

“双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可结合重大时间节点进行。每次“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各二级单位团委“双推优”相关材料(“双推优”结果公示文件及汇总表的电子版、纸质版)应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时间要求:2022年12月23日前

八、扎实推进组织化学习

各二级单位团委推动基层团支部100%完成“智慧团建”系统第一专题“党的青年运动史”、第二专题“建团 100 周年大会精神专题”学习、第三专题“新时代的伟大成就”学习,后续仍需组织化学习第四专题“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五专题“组织生活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二级单位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强化组织领导,抓实工作举措,形成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提升的强大动力。

(二)强化监督,统筹兼顾。各二级单位团委要把开展基础团务工作与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将全面从严治团、落实共青团改革任务、大抓基层工作结合起来,把基础团务工作做好做实做细,确保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得到巩固和提升。

(三)认真整理,及时报送。各二级单位团委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基础团务工作,报送至校团委的材料务必认真汇总,按时报送,不得拖延、遗漏。

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xtwzzb@mailbox.gxnu.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雁山校区交至起文楼253室,育才校区交至档案馆三楼303室)。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代猛(老师)0773-3698013;周心雯(学生):19167648659。

附件:

1.2022年秋季学期新入团团员花名册.docx

2.2022年秋季学期团员证补办证明.docx

3.2022年秋季学期补办团员证花名册.docx

4.2022年秋季学期xxx团支部团费收缴明细表.xlsx

5.2022年秋季学期xxx学院团费缴纳汇总表(学生).docx

6.2022年秋季学期自愿缴纳团费证明.docx

7.2022年秋季学期团费缴纳明细表(教职工).docx

8.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的通知.pdf

9.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pdf

1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pdf

11.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pdf

12.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主题团日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13.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共青团开展“双推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pdf

 

共青团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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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2-09-28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单位团委、各团支部:

扎实做好基础团务工作,是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有力抓手,为持续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纵深发展,着力提升我校共青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根据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2年秋季学期基础团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

(一)系统信息核查。各团支部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定期梳理团支部基础信息数据(包含各团支部团员、团干信息),及时做好团员档案管理和转接工作,推进团员档案与学籍档案同管理、同保存、同转接。做好团员管理、团干部管理、学生组织管理、学生社团管理等业务。

(二)团内激励记载。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中青办发〔2020〕3号)文件要求,各团支部及时将团内评议、荣誉激励、推优入党等情况录入“智慧团建”。其中,荣誉激励应录入2019年以来共青团系统各级荣誉获得情况,尚未完成记载工作的团支部请于11月30日前完成补录。

(三)支部线上管理。各二级单位团委按照团章和团支部工作条例规范组织设置,及时清理删除、合并团员数为0的空壳团支部;定期整顿团员数超过50的超大团支部,拆分调整、缩小管理单元。

(四)学社衔接工作。各二级单位团委应利用“智慧团建”系统扎实开展毕业生团员“学社衔接”工作,并于10月31日前实现学社衔接转出完成率100%,对毕业离校团员要健全“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机制,确保团员离校不离团、流动不流失。

二、健全完善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工作要求: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团的“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每个季度召开1次支部大会、团课,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团小组会形式召开。团员教育评议一般与年度团籍注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的荣誉激励等工作统筹开展,每年进行1次。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团员进行评议。团支部综合评议情况和团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评优等次作为团的荣誉激励的重要依据。

时间要求:2022年12月23日前

三、规范团员发展工作流程

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办发〔2016〕11号)要求,坚持自愿原则,突出政治标准,规范发展程序。团员发展工作由二级单位团委审批,最终上报校团委。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的有关规定,青年入团应严格履行发展团员手续。

各团支部严格按照团员发展“十程序、三公示、九环节”的工作要求,落实推优入团、积分入团、评议入团等工作制度。抓实团前教育,帮助青年端正入团动机,提高政治觉悟,切实做到在团员标准上严起来。对于2022年秋季新发展团员,需填报《2022年秋季学期新入团团员花名册》(附件1),并及时将团员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避免年底突击发展,确保按指标完成发展。

时间要求:2022年11月30日前

四、做好《团员证》补办工作

工作要求:遗失团员证的团员,凭借《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团志愿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各二级单位团委申请补办。补办团员证需要上交工本费2元/本。团员向各二级单位团委递交补办《团员证》的书面申请(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入团时间、入团编号、入团地点、补办原因和批准单位等信息)和1张一寸免冠蓝底照片(请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各二级单位团委在严格审查申请人资料后,由各二级单位团委组织部将有本单位团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团委公章的《团员证补办证明》(附件2)、《补办团员证花名册》(附件3)纸质版材料交至校团委组织部统一办理,过期不予补办,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

时间要求:2022年10月14日前

五、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工作要求: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认真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要求,引导、鼓励团员按时按标准自觉缴纳团费,严格规范团费使用审批程序。

团费缴纳标准:学生团员每月需缴纳团费0.2元,结合工作实际每季度收取1次团费,即每季度收取团费0.6元。学校教工团员团费由教工团支部统一收取并上交,教工团员缴费标准详见《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

团费上交方式:

1.各二级单位团委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通过学校财务系统线上缴纳本单位团费(建议不要以团支部或个人单独通过学校财务系统线上缴纳)。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关注“广西师大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更多功能”中的“身份绑定”;

第二步:根据提示输入学号,初始密码为证件号后六位。

第三步:点击“交费/付款”——“缴费订单”,选择相应交费项进行交费。

第四步:进入订单支付界面,输入缴费金额,在“其他信息”处填入学院(部)、缴费团员人数、缴纳时间等信息,点击“支付”完成支付(如有自愿多缴团费,请在备注中标明)。

各二级单位团委在财务系统完成团费上交后,将团费缴费账单截图(团员证补办工本费和团费需分开缴纳)、《xxx团支部团费收缴明细表》(附件4)(团支部所有成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均需在纸质版上签字确认)、《xxx学院(部)团费缴纳汇总表(学生)》(附件5)以及《自愿缴纳团费证明》(附件6)电子版和纸质版需报送至团委组织部,纸质版材料均需二级单位团委书记签字及加盖本单位团委公章。

时间要求:2022年10月14日前

六、常态化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工作要求:各二级单位团委要严格落实我校《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主题团日活动指导意见》(师团〔2022〕3号)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团支部要在本年度的主题中自选主题开展团日活动,每年度至少开展4次(每学期至少2次)主题团日活动,并及时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各二级单位团委须组织团支部根据本年度活动主题,每学期设计至少1个主题团日活动公开课,将《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主题团日活动公开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时间要求:2022年12月23日前

七、规范开展“双推优”工作

工作要求:根据我校《广西师范大学共青团开展“双推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师党〔2021〕119号)文件要求,及时地将有入党需求、政治觉悟高、综合素质优、群众基础好的优秀团员推荐给党组织。

“双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可结合重大时间节点进行。每次“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各二级单位团委“双推优”相关材料(“双推优”结果公示文件及汇总表的电子版、纸质版)应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时间要求:2022年12月23日前

八、扎实推进组织化学习

各二级单位团委推动基层团支部100%完成“智慧团建”系统第一专题“党的青年运动史”、第二专题“建团 100 周年大会精神专题”学习、第三专题“新时代的伟大成就”学习,后续仍需组织化学习第四专题“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五专题“组织生活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二级单位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强化组织领导,抓实工作举措,形成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提升的强大动力。

(二)强化监督,统筹兼顾。各二级单位团委要把开展基础团务工作与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将全面从严治团、落实共青团改革任务、大抓基层工作结合起来,把基础团务工作做好做实做细,确保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得到巩固和提升。

(三)认真整理,及时报送。各二级单位团委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基础团务工作,报送至校团委的材料务必认真汇总,按时报送,不得拖延、遗漏。

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xtwzzb@mailbox.gxnu.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雁山校区交至起文楼253室,育才校区交至档案馆三楼303室)。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代猛(老师)0773-3698013;周心雯(学生):19167648659。

附件:

1.2022年秋季学期新入团团员花名册.docx

2.2022年秋季学期团员证补办证明.docx

3.2022年秋季学期补办团员证花名册.docx

4.2022年秋季学期xxx团支部团费收缴明细表.xlsx

5.2022年秋季学期xxx学院团费缴纳汇总表(学生).docx

6.2022年秋季学期自愿缴纳团费证明.docx

7.2022年秋季学期团费缴纳明细表(教职工).docx

8.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的通知.pdf

9.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pdf

1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pdf

11.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pdf

12.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主题团日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13.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共青团开展“双推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pdf

 

共青团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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