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团委: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西“自强之星”学生励志典型人物推荐和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开展2021年广西“自强之星”学生励志典型人物推荐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曾获得学生资助政策帮助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和2016年以后的毕业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
(三)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志愿服务、劳动实践以及扶贫攻坚、抗击疫情等方面,有突出的自强励志事迹,在当代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要求推荐“自强之星”学生励志典型人物1—2名,于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将《广西“自强之星”学生励志典型人物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广西“自强之星”学生励志典型人物推荐表》(见附件2)、学生人物简介及事迹材料(见附件3)、推荐学生2寸白底证件照、相关佐证材料及学院(部)公示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报校团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xsdzqsyc@163.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上交至校大学生志强社办公室(育才、王城校区:原档案馆三楼308,雁山校区:行政北楼249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明圆(老师):0773-3698013,周娴(学生):15077683213
附件:
附件1:广西“自强之星”学生励志典型人物推荐汇总表.docx
共青团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3月24日